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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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7号
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我省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群众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持续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县域分区分级防控,社区、村组、单位防控,个人、家庭防控。全市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规定,强化自我防护和公共防疫意识,继续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不随意丢弃垃圾等要求,自觉做到踏春郊游、户外活动不扎堆,共同保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守护乐山美好家园。
广泛发动公安民警、辅警、网格员以及村(社区)干部、民兵、物业人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村(社区)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持续强化出租屋、商务楼宇、商场、餐馆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与疫情较重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与确诊和疑似病人有接触的“三个群体”的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严密防范疫情传播。
全面取消道路交通通行限制,切实保障公路路网畅通。科学组织货运物流,畅通生产生活物资资料运送通道,提高绿色通道通行效率,保障运输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等车辆快速通行。有序恢复道路客运,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继续做好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场所防控监测,对体温异常者严格落实临时隔离、留验等措施。
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返岗信息登记、人员日常管理和工作场所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
积极推动综合超市、便利店、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全面恢复经营性活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各类经营机构和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员工及顾客全程戴口罩、入口体温检测、预防性消杀等措施,并引导顾客有序购物,控制人员密度。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